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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解读 | 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(2021-2025年)

一、《实施计划》目标任务
  到2025年,人民群众的健身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高,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,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举步可就,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获得感、幸福感进一步提升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%以上,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2%以上,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、行政村(社区)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,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.6平方米以上,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.3名,带动体育产业增加值达到3000亿元。


二、《实施计划》八大任务:


 1、建设更加便利的健身场地设施,对健身场地设施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提出要求;
 2、组织更加丰富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,明确新周期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重点;
 3、发展更具有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,进一步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;
 4、提供更加科学的健身指导服务,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;
 5、推动更为均衡的重点人群参与,倡导全人群参与全民健身;
 6、加快更高质量的体育产业发展,推动体育产业提档升级;
 7、促进更为多元的全民健身融合,深化体育与教育、卫生健康、旅游等领域的融合发展;
 8、营造更为浓厚全民健身氛围,普及积极向上的全民健身文化。

三、《实施计划》提出了四大工程:

1、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、县(市、区)创建工程,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(市、区)创建评比;
2、“运动健身进万家”品牌活动提升工程,进一步提升福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影响力;
3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,建设更高品质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;
4、全民健身数字化工程,着力打造智慧化、数字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。

四、《实施计划》紧密联系有关上位规划的精神要求,突出福建特色。

  一是注重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印发的《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21〕61号)精神。以创建国家级、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、县(市、区)为抓手,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,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。

  二是注重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品牌培育和均衡发展。重点打造“运动健身进万家”赛事活动品牌,系统化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。培育引进国内国际品牌赛事。省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向闽东北、闽西南等革命老区、苏区倾斜,支持革命老区、苏区承办全国性、区域性特色体育赛事活动。

  三是注重因地制宜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。根据我省群众运动健身习惯和喜好,“十四五”时期有针对性地重点建设健身步道(万里福道)、智慧体育公园、游泳健身场地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,并量化任务目标。

  四是注重提升全民健身工作的数字化水平。依托福建数字经济优势,打造以全民健身为核心的智慧化、数字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,实现全民健身信息资源全民共享。

来源: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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